2015/04/23
船舶機損,即為船舶機器設備的損壞。在船舶險理賠實務中,最為常見的機損為船舶主機和主機配套設備的損壞,例如船舶主機氣缸、曲軸、活塞、機架、增壓器等等的損壞。表現的都是一個結果狀態——機器設備的損壞。這是從船舶本身的角度得出的機損概念。從保險的角度看,上述分析的內容為準確的船舶保險意義上的機損概念。
船舶機損理賠是專業度相對較高的船舶險案件。需要對船舶各種機器設備性能有基本的了解,更需要具備專業的邏輯推理能力和過硬的法律分析能力。
1. 船舶機損案件處理不在于機器受損的理算,而在于原因和結果的分析。無論是機件的潛在缺陷還是人員的疏忽,都需要縝密的邏輯分析才能得出因果關系,理清保險責任。
2. 機損案件的理賠處理人,需要具備準確核定機損保險責任的專業能力。損失的核定可以借助具備船舶輪機工作經驗的公估人員,但保險責任的核定必須牢牢把控在保險人的理賠人員手中。因為86條款的機損表述,對保險人較為不利,被保險人較容易舉證機損的發生原因為船員等人的疏忽。理賠人員必須詳細調查事故的發生原因,逐個人員分別詢問,輪機日志、油類記錄簿等資料必須完整得到。
3. 不容易區分機件或者船殼的潛在缺陷本身和其造成的損失。是否借助物理化學的檢驗,需要根據個案來分析。保險人在平時應該多積累能從事此類檢驗的第三方檢測機構,并與其建立良好的溝通關系。此類檢測機構的資質需要重點注意,決定了其證據效力和法院的認可度。
版權所有:臨海市碧海船舶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電話:+13738569588
地址:臨海市古城街道梅浦村嶺頭 技術支持: 百泰 百泰建站 ICP備案編號:浙ICP備16006739號-1